我国将完善政策法规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护航
近年来,我国电子商务平台服务、信用服务、电子支付、现代物流和电子认证等电子商务服务业快速发展,产业规模迅速扩大,网络团购、海外代购、品牌营销等服务模式不断创新,电子商务信息、交易和技术等服务企业不断涌现。
来自商务部的资料显示,十一五时期,我国第三方电子支付规模增长近60倍,到2010年已达到1.01万亿元,已有2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颁央行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。同期,我国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,社会物流总额增长近1.6倍,2010年达到125.4万亿元;网络零售带动了我国快递服务的迅速发展,快递公司数量达6500余家,业务量达23.4亿件,实现收入140亿元。
到2010年底,我国有效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持有量超过1530万张。我国物联网市场规模也从2009年的1716亿元一跃达到2010年的1933亿元,同比增长达61.1%。
环境待改善 标准仍滞后
虽然十一五时期,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围绕促进发展、网络购物、网上交易和支付服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、规章与标准规范。但目前来看,我国电子商务在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:
一是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,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,服务监管体系、征信信用体系、统计监测体系、产业投融资机制亟待建立,全社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。
二是电子商务应用在城乡之间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间的发展还很不平衡,农村地区、中小企业以及传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亟待扶持引导。
三是电子商务服务业还在成长期,其商业模式尚不成熟,服务水平有待提高,服务范围仍待拓展,面临着一定的技术和市场风险。
完善政策法规为健康发展护航
电子商务与老百姓和企业利益密切相关,十二五期间,我国将继续推动电子商务政策法规体系建设,为这一新兴经济模式的健康发展护航。
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未来5年,将在贯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基础上,继续推动电子商务政策法规体系建设,分阶段、分步骤研究确定电子商务立法整体思路、调整范围和规范方式,研究现行法律法规在电子商务领域的适用性问题,针对网络零售、电子合同、数据隐私保护等重要问题,研究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和法规条例。
与此同时,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。借鉴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经验,面向商贸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需求,加快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标准的制修订与推广应用,提高电子商务服务的规范性,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,提高电子商务信息发布、网上交易、信用服务、物流配送、纠纷处理等服务的规范水平。
此外,推动电子商务深化与普及应用。促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规模发展和品牌建设,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提高流通效率,扩展流通渠道和市场空间。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,开展在线销售采购,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.